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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合同权利的条件

来源:成都合同律师   网址:http://www.kmhtlsvip.com/   时间:2023-05-10 1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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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合同权利的条件是,合同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合同的转让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转让合同的意思;并且合同转让符合公序良俗原则等等。

  

转让合同权利

 

  一、转让合同权利的条件

  转让合同权利的条件如下:

  1.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该合同根本不存在或者被宣告无效,或者已经被解除,在此种情况下发生的转让行为都是无效的。

  2.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转让程序,需要通知的依法通知:需要征得相对方同意的先经其同意: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且所转让的内容要合法。

  4.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同转让的合意,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转让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转让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是:

  1.定义不同。转让协议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而买卖合同是指出卖方把出卖的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给买受方,买受方需要支付双方约定的价款的合同,是有对价的。买受人因此而获得此项财产的所有权并支付约定的价款。买卖合同是最典型的有偿合同。

  2.适用对象不同。比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般会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如果是直接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的,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而房屋转让合同是适用于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的销售,不能适用预售。

  3.内容不同。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包括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而房屋转让合同,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三、合同转让有没有法律效力

  提醒你,合同转让有法律效力。转让合同必须通知债务人、遵守一定程序,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置换的协议,同时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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